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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毕竟给天可汗养马,也算是一份独一份的荣耀了吧?


长安的春意愈发浓烈了,柳絮如雪,漫天飞舞,却盖不住这座帝国心脏狂热跳动的脉搏。

这一天,长安城的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盯着那条通往北方的驿道,等待着颉利可汗以阶下囚的身份踏入这座被他觊觎了无数次的城池。

顺天门外,人山人海。

在一队精锐玄甲军的押解下,一辆并无枷锁却比枷锁更让人窒息的囚车缓缓驶来。

囚车里的人发髻散乱,神色灰败,曾经草原上的雄鹰此刻就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鹌鹑瑟缩在角落里,甚至不敢抬头看一眼这巍峨的长安城墙。

李世民今日并没有穿那种繁复的礼服,而是换上了一身戎装风格的常服,显得英气逼人。

他站在顺天楼的高台之上,凭栏而立,风吹动他明黄色的披风,猎猎作响。

李承乾乖巧地站在父亲身后半步的位置探出一个小脑袋,往下看了看,然后发出一声恰到好处的惊呼:“阿耶,那就是颉利吗?看着也不像那般青面獠牙。”

李世民朗声大笑,大手一挥,指着下方那蝼蚁般的人影,豪气干云:“玉奴,就是他四年前曾逼得朕不得不杀白马为盟,受那渭水之辱。今日,朕便要让你看看,何为大唐天威!”

随着李世民的手势,顺天楼下的禁军齐声喝止,囚车停下。

颉利被人从车上带了下来,踉踉跄跄地被推到了楼下。

他抬起头,逆着光,只能看到那个高高在上的大唐天子宛如神祇般俯视着他。

李世民气沉丹田,声音洪亮:“颉利!你可知罪?!”

颉利双腿一软,噗通一声跪在地上,浑身颤抖,哪里还有半点可汗的威风。

“汝有五罪!”

李世民伸出一根手指,声音如雷:“汝父兄立国,将基业交予你手。你不思守成,反倒暴虐无道,滥施淫威,致使众叛亲离,终致亡国!此乃大不孝、大不义!此其一也!”

李承乾在后面听得津津有味。

“你要与我大唐结盟,朕许你金帛,待你以诚。可你呢?反复无常,背信弃义,视盟约为废纸,频频犯边!此其二也!”

李世民越说越激昂,似乎要将这四年的郁气全部发泄出来。

“你恃强凌弱,连年征战,不顾草原百姓死活,致使生灵涂炭,白骨露野!此其三也!”

“你贪得无厌,纵兵南下,践踏我大唐禾苗,掠夺我大唐子民,毁我家园!此其四也!”

说到这里,李世民顿了顿,眼神变得玩味起来,带着一丝猫戏老鼠的从容:

“朕大军压境,本欲给你一条生路。你既已求降,却又心存侥幸,拖延不来,企图逃窜!方才朕已宽赦你的族人,你却不早早来谢罪!此其五也!”

五条罪状,条条当诛。

每说一条,楼下的颉利便将头埋得更低一分,直到最后,整个人几乎是趴在地上,涕泗横流。

所有人都以为,李世民下一句便是“推出去斩了”。

李承乾看着火候差不多了,轻轻扯了扯李世民的袖角,小声道:“阿耶,这人虽坏,但如今已成了没牙的老虎。阿耶是天可汗,胸怀比那草原还要宽广,若是杀了他,反倒脏了阿耶的手。不如……留着他,让他看着阿耶如何治理这锦绣江山,让他后悔一辈子,岂不是更解气?”

这番话既显得仁慈,又暗戳戳地捧了李世民一把,给了他台阶下。

李世民回过头,看着儿子那副“我都是为了你好”的模样,眼中的杀气瞬间消散了大半,化作满腔柔情。

“你啊……”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,随后转过身,对着楼下那个瑟瑟发抖的身影,语气骤然转缓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高傲。

“不过——”

这一声转折,让颉利几乎停止了呼吸。

“当初在渭水便桥,朕与你曾有盟约。自那以后,你虽有小过,却未曾再敢大举入寇。朕乃天子,金口玉言,不似你这般小人行径!”

李世民负手而立,声音传遍四野:“今日太子亦替你辩解,朕念及旧盟,特赦你死罪!”

楼下的颉利猛地抬起头,满脸的难以置信,随即便是劫后余生的狂喜。

他疯狂地磕头,额头撞击地面的声音清晰可闻:“谢天可汗不杀之恩!谢天可汗!罪臣……罪臣愿做大唐的一条狗,为陛下看家护院!”

就这样,颉利保住了性命,被安置在了太仆寺。

数日后,太极宫的一处偏殿内。

李世民正在批阅奏折,李承乾则坐在一旁的软榻上,怀里抱着那只名为“雪奴”的白狐狸,有一搭没一搭地喂着葡萄。

“阿耶,您真打算给那个颉利封官啊?”李承乾一边给狐狸顺毛,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。

李世民放下朱笔,端起茶盏呷了一口,心情极好:“怎么?我儿还在生他的气?朕已下旨,封他为归义郡王,授左威卫大将军。”

“归义……这名字倒是贴切。”李承乾噗嗤一笑,眼珠子转了转,“不过阿耶,这左威卫大将军可是实权武职,您就不怕他……”

“他敢?”李世民冷哼一声,那是一种源自骨子里的自信,“如今突厥已灭,部众尽归大唐。他颉利现在就是个光杆司令,给他个大将军的虚衔,是为了做给那些归降的异族首领看的。让他们知道,只要真心归附,朕不仅不杀,还能给他们荣华富贵。”

李承乾心中暗赞。

把颉利当吉祥物养着,比杀了他更有价值。

“不过嘛……”李世民话锋一转,脸上露出一丝促狭的笑意,“朕听说这颉利在草原上时,最擅长的除了打仗,便是相马。如今朕的太仆寺正好缺个懂马的行家,朕便让他去太仆寺那个……嗯,指导一番。”

李承乾差点笑出声来。

太仆寺是管皇家马匹的,让昔日统领数十万铁骑的可汗,去给大唐养马?

这哪里是优待,分明是杀人诛心啊!

“阿耶这招高明!”李承乾立刻送上彩虹屁,竖起大拇指,“物尽其用,人尽其才。让堂堂突厥可汗给我大唐养马,这要是传出去,以后谁还敢说我大唐马政不兴?”

李世民被夸得舒坦,招手让李承乾过去。

李承乾放下狐狸走到御案前,李世民指着桌上太仆寺新规划的马场图,道:“玉奴,朕不仅要让他养马,朕还要让他把突厥最好的战马良种都给朕培育出来。以后我大唐的骑兵,要骑着比突厥人更好、更快的马,去丈量这天下的每一寸土地。”

“阿耶放心,那颉利为了保命,肯定会把看家本领都使出来的。”李承乾趴在案头,有些顽皮地眨眼,“听说突厥人还会跳胡旋舞,改日宫宴,是不是也能让这归义王给阿耶献上一舞?”

历史上,李世民确实让颉利跳过舞,这事儿虽然有点损,但确实很解气。

李世民闻言,先是一愣,随即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,震得殿内的烛火都晃了晃。

“好主意!朕的太子果然玲珑剔透!”李世民宠溺地捏了捏李承乾的脸颊,“待到冬至宫宴,朕便让他舞上一曲,给朕的乾儿助兴!”

……

时光流转,太仆寺的马厩旁。

如今的归义郡王正穿着一身并不合身的汉家官服,手里拿着一把草料,仔细地查看着一匹刚出生的小马驹。

并没有想象中的屈辱与愤恨,相反,他的脸上甚至带着几分从未有过的专注与平静。

在草原上他是王,每天要担心部族的叛乱、大唐的进攻、雪灾的降临,活在恐惧与杀戮之中。

而在这里,在长安的繁华一角,他只需要担心这匹马吃得饱不饱,那匹马会不会生病。

那个可怕的大唐皇帝没有杀他,还给了他锦衣玉食。

虽然每当那些唐朝官员路过,眼神中总带着几分讥讽与好奇,但至少,他还活着。

“王爷,这马怎么有点拉稀啊?”一个年轻的马夫凑过来问道。

颉利下意识地皱眉,用生硬的汉话骂道:“笨蛋!那是草料太湿了!换干草!加点盐巴!”

骂完之后,他自己愣住了。

曾几何时他的一声怒喝能让万军冲锋,而如今,他的威严只剩下这点用处了——教训一个不懂事的马夫。

他抬起头,看向远处那巍峨的大明宫,金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
那个叫李承乾的太子说得对。

这里的草,确实比草原上的肥。

这里的风,也没有阴山那么冷。

颉利苦笑一声,摇了摇头,重新低下头去,专心致志地给那匹小马驹梳理起鬃毛来。

作为大唐帝国的一名高级弼马温,他得对得起那李世民不杀之恩,还得为那即将到来的盛世再出一份力呢。

毕竟,能给天可汗养马,在这四夷之中,也算是一份独一份的荣耀了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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